李朝恒.英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及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启示[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6,5(1):56-59 |
英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及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启示 |
The Enlightenment to Chinese Basic Education of Development about the Punishment Power of Teacher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n UK |
投稿时间:2015-09-14 修订日期:2015-12-17 |
DOI: |
中文关键词: 基础教育 教师惩戒权 实施程序 |
英文关键词:Basic education Punishment power of teachers Implementation process |
基金项目: |
|
摘要点击次数: 2375 |
全文下载次数: 5664 |
中文摘要: |
英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从探索到日趋完善经历了全面禁止体罚、恢复教师惩罚权力、出台《2006 年教育与督学法》和出台《学校中的行为与纪律》四个阶段。然而在我国,教师惩戒权的实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使用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滥用教师惩戒权和教师惩戒权缺失两大问题。对比英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吸收其经验教训,我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在制度、实施、管理和使用层面必须做到明确立法、完善程序、灵活惩戒和沟通合作。 |
英文摘要: |
|
查看全文 查看/发表评论 下载PDF阅读器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