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恒.英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及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启示[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6,5(1):56-59
英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及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启示
The Enlightenment to Chinese Basic Education of Development about the Punishment Power of Teacher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n UK
投稿时间:2015-09-14  修订日期:2015-12-17
DOI:
中文关键词:  基础教育  教师惩戒权  实施程序
英文关键词:Basic education  Punishment power of teachers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基金项目:
作者单位
李朝恒 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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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英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从探索到日趋完善经历了全面禁止体罚、恢复教师惩罚权力、出台《2006 年教育与督学法》和出台《学校中的行为与纪律》四个阶段。然而在我国,教师惩戒权的实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使用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滥用教师惩戒权和教师惩戒权缺失两大问题。对比英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吸收其经验教训,我国教师惩戒权的发展在制度、实施、管理和使用层面必须做到明确立法、完善程序、灵活惩戒和沟通合作。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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