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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被提升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 本着激励与规约原则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和评价是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创新举措。评价的基础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育人主体地位及其在职教中发挥的关键作用。评价内容要突出过程,要关注融合前的资源整合、融合中的机制运行以及融合后的效果成绩等方面要素。评价必须以政府为主体,以成熟期企业为评价对象,坚持责权利的统一,并健全与之配套的政策、制度与法规体系,才能有效促进企业深度融入合作。 |
关键词: 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认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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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8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激励与规约: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与评定标准研究”(2018083);2019 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的互动发展研究"(19NDJC390YB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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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entive and Regulation:A Study on the Recognitionand Evaluation of Industry-Education Enterprises |
Ning Yeqin,Fu Qi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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